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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日历
设立近二百年的“过氏慈善基金”
—— 记锡山过氏八士桥老三房一派约吾支三代薪火相传同创“过氏义庄”
时间:2016/7/11 21:38:51 出处:过氏文化研究会 作者:过氏宗谱 1962次

  乾隆二十五年(1760)。御赐皇封诰命“赠儒林郎人秀暨妻华安人”,表彰已去世三十余年的过人秀(1664-1728)字惠民号垂裕。“善积于身、祥开厥后。教子著义方之训、传家裕堂构之遗。”赞赏其积善积德、教子有方、开慈善事业的一代风范。
过人秀夫妇,并不是高官显贵,更非富豪强梁,而是“夫妇劳作、习动自给”的普通百姓。靠勤奋的努力,家业渐起初步完成原始积累后,立下一个宏大的志愿:仿效北宋名相范仲淹范文正公的榜样,置下良田千亩,以赡济过氏族人中的孤、寡、老、疾。设立书塾,请老师来培植族中贫困子弟。但在生前只是完成了约四百亩左右,去世前,再三嘱咐儿子能成要继承他的遗志。
    过能成(1690-1749)字声远,号蓉峰。读书考中庠生。他继承父亲的遗志,全力以赴地经营,但仍未能凑足千亩之数,因而临终高呼“义田未酬,吾不瞑目!”再三叮嘱儿子要继承祖、父之志,完成此业。
    过廷栋(1713-1756),能成的长子,字朝瞻,号义园。国学生。因为家业之事,放弃学业,让其弟鸣冈、字正谔号石天,继续读书。义园公早出晚归,节衣缩食,经营出纳。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终于将义田凑足一千余亩。成为当时无锡及金匮两县中继荡口华进思创办的“华氏义庄”以后的第二家——“过氏义庄”。也是苏州、常州两府内继北宋“范氏义庄”、明代“陶氏义庄”后的第四家经朝廷核准的义庄。于乾隆十八年(1753)三月正式呈文向县、府、省申报。乾隆十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奉旨依议”。于是“过氏义庄”正式设立。捐田总数为一千零七亩,折计银一万两八钱五分。核准租息为夏麦一百八十三石七斗五升五合,秋稻九百石七斗七升六合。廷栋公也因积劳成疾,年仅四十三岁就在北京去世,可谓英年早逝。灵柩从京师运回乡里,沿途痛哭吊唁者络绎不绝。
    过氏义庄,自十八世人秀、十九世能成、到二十世廷栋,祖孙三代薪火相传。以一介平民百姓,勤奋经营,全力以赴,置田千亩,终于成功。这种品质可钦可佩、这种精神可歌可泣。并且,为了长远之计,订立了严格的管理章程:
一、重执掌以司出入
义庄设董事一人、襄事二人;凡一切收支经费都需严格掌管。并凡当需人事变更“务须公举族中殷实老诚之人”。不得私相授受。
二、明义尚以恤贞节
凡族中贞女节妇经详访核实,确实困难的不分年龄都准登记,发给票据,每月给予补贴。
三、矜鳏苦以杜昌滥
残疾者、年过六十的鳏独老人和三岁到十六岁的孤儿,每月给予补贴。孤儿满岁缴还票据时资助创业资本银一两六钱。
四、助婚娶以重嗣续
族中有单丁独子或单丁独脉丧偶无力再娶者,查实为某祖之后均助银三两,助其毕姻续嗣以延一脉。
五、给棺木以时殡殓
凡族中鳏寡孤独去世后收回发放补贴费的票据时,付给棺木一具折银三钱,但如果生前已经准备好棺木,却无力殡殓者付折银八钱。
六、助葬费以慰幽灵
凡族人停柩年远而无力举殡者资助银六钱。倘无地安葬的可在义安葬资助银三钱。
七、延师傅以造子弟
凡族中子弟,有志读书的贫困生,义庄内聘请优秀教师,全日制上课。所有费用立项支付;在塾学生每月会考一次,会考费用亦造册报销;如果有孩子文理超拔,还会对冠军予以适当的纸笔作为奖励。
八、助考费以励上进
族中子弟文理清通可望参加科举的,县级考试资助银八钱;市级考试资助银三两;省级考试资助银六两。族人有的以教书为生的如暂时失业而没有生计的在一年内每月资助银二钱。
九、厚本支以别亲疏
凡姓过者通族“四穷”的,每月给米一斗,而沧州公之后人另加给五升。
十、酌定期以时给发
领取补贴时间定于每月十五日。过期未领须在下个月一并补发,并不得提前预支。
十一、清分拨以裕给发
冬、夏所收租息米、麦,在缴纳漕粮及各种税、赋后,限发给二百二十名族中鳏寡孤独。超过名额的,只能依次递补。不得徇情滥发,以致费用超支。
十二、严混朦以广賙赡
凡族中领取补贴者,一旦能自食其力,应当收回发放补贴票据,不得滥支。
十三、悯不测以资急难
困难的族人如有被火烧尽家产、遭横祸借贷无门的特殊情况,可适当给予资助。
十四、怜拮据以周卒岁

凡族中不够补贴条件的鳏、独者,平时尚可糊口度日,岁末隆冬年关难渡,可适当资助。
十五、资药餌以恤贫病
凡族中有老、幼身患重病而无力买药的,可资助给银二钱看病配药。
十六、准丰欠以为出纳
遇到灾荒年间、颗粒无收时,只能按照全县惯例收入租米。总体财务也量入为出。待到丰收年景、再行恢复。
十七、严杂派以存忠实
凡族中祖墓、宗祠等修葺,应有各房各支自理,不得向义庄滩派。
十八、祭义以恤孤魂
义定于清明、中元两节祭扫,适当备祭品的费用列项支付。看坟佃户每年给白米五斗。
十九、听绝续以示大公
义庄的土地中,有尚未卖绝给义庄的部分土地,如要赎回,可听凭其按时赎回,收回田价可另买良田以补实数。有决定卖绝的,可按照田地实价再列项支付费用买绝,并要在地契上注明“绝卖”字样,不得通融。
二十、支修脯以凭核实
义庄内设董事一人,每年支米三十石;襄事二人,每年共支米三十石;看守义仓一人;讨扇四人、供应按量支付。倘有人侵犯义庄财产,应鸣鼓而攻之,共同声讨之。
二十一、清汇销以示秉公
出纳、财务和管理人员的更迭,在每年终造四柱清册,由董事、襄事共同核算清楚,然后呈报县衙备案。
    有了这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使过氏义庄自乾隆十九年(1754)创始,经历了满清的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共七位皇帝,民国时期,敌伪时期,抗战胜利光复时期,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土改法大纲》颁布实施土地收归国有为止,经历了近二百年时间,其间受助、受益、受惠的过氏族人不计其数。
    在过氏义庄的影响下,过氏有识之士纷纷设立慈善事业,并在惠山直街购置地产建立过氏宗祠、赈济灾荒、还在乾隆乙亥(1755)年大灾荒时,在北郭创立“普济堂”一所以济贫困;芙蓉山二派汝泽支于乾隆五十年(1785)大旱,十九世全五公组织民众抗旱,开仓赈灾而得“惠济桑梓”匾额。由其后人于同治年间仿照过氏义庄创办“蓉阳书塾”等等义举,不一而足。
所以,像过氏先人祖孙三代,创立的慈善基金虽然不存在了,但他们锲而不舍、造福于民的精神是千古不朽的。

(责任编辑:过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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